环球新消息丨“码”上帮办丨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?
发布时间:2023-05-23 08:06:51
来源:赣南日报-客家新闻网
(资料图片)
近日,有网友向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反映,她是安远县人,结婚的时候把户口迁到了信丰,如今夫妻关系破裂,她需要将户口从前夫家迁出。但她名下没有房产,想知道像她这种情况如何单独分户或者迁回安远?
就该网友的诉求,信丰县公安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答复说,根据《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》第八十二条规定,除迁往农村地区,以及投靠迁移等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明确的户口迁移外,按以下顺序确定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:
本人及配偶、直系亲属在迁入地有住房的,按本人或配偶、子女或父母的顺序,以房屋坐落地址为迁入地户口登记地址;本人在城镇地区租赁房屋,房主同意在租赁房屋地址落户的,以租赁房屋地址为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;在亲友家居住的,经家庭户亲友同意,可以以亲友户口登记住址为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;无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、又无亲友户口同意落户的,以工作单位、人才市场、社区集体户地址为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。若户口登记在租赁房屋地址,离开租住地址到其它地方居住的,应当及时迁出户口。挂靠亲友或集体户的户口,本人及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在本市辖区或本县(市)有住房或符合投靠条件的,应当及时迁出户口。
该网友若是县内迁移,可携带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离婚判决书到信丰县嘉定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办理地点:嘉定镇派出所户政大厅(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135号公安局大楼一楼,联系电话:0797-3332376);如需迁往县外,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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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曾艳华通讯员曾金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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